关于推进“两早一晚”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年08月26日   作者:   编辑:谢兴超   点击:[]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落实早操制度的通知》,引导大学生养成积极、健康、向上的学习和生活习惯,浓厚校园的学习氛围,推动院风、学风建设的深入开展,决定在全体大一学生中推进早读、早锻炼、晚自习(简称“两早一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做好学生的教育动员工作。

为做好“两早一晚”活动的宣传和动员工作,学院认真开展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同学们意见建议,制定早读早锻炼制度、完善晚自习督导工作。每个学期要利用开学报到、新生入学教育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进行广泛的宣传,做好学生的教育动员,向同学们公布学院“两早一晚”活动工作方案和督导机构人员。学院学生会、团总支要利用宣传海报、“印象基础”等宣传媒体加强宣传工作,努力营造全院良好的活动氛围。

二、成立机构,做好活动的检查督导工作。

学院成立专门的督导机构,加强“两早一晚”活动的督导工作。督导机构人员由学院党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辅导员,非毕业班党员,院学生会部门负责人等组成;学院安排一位值班的辅导员(包括学院副书记)和两位非毕业班学生党员、院学生会主要干部,负责在宿舍区进行检查督导。院学生会学习部进行晚自习督导的总体负责,院学生会体育部进行早读早锻炼督导的总体负责。院学生会办公室进行督导人员的总体安排,每学期初制定发布督导工作安排表。

三、关于早读、早锻炼活动的规定。

为保证早读、早锻炼活动正常进行,学院规定统一的晨点制度,明确各班晨点时间、晨点位置、晨点对象、检查人员、统计报告、特殊要求,既给各班充分的自主,又能实现全院的统一。

参加对象:全院大一学生。

时间周期:每学期第一周作为自由时间,学院告知全体同学准备“两早”活动,注意调整生活作息;第二周开始试行,给予适应时间;第三周正式实施,严格晨点要求;期末温书迎考开始时,暂停“两早”活动。

具体时段:周一至周五早上6:30,全院大一学生必须起床、整理好内务并离开宿舍,在6:45到各班指定的地点进行签到,之后进行早读早锻炼。

签到地点:学院指定晨点签到的地点:石大校区操场,各班上午1-2节上课的教室。各年级、各班可以根据同学上课的具体情况,申请选择周一至周五的不同地点和相应的时间,但每周必须统一并且事先报告院学生会办公室。

检查人员:各班班委负责本班的早读早锻炼的晨点考勤,由班长统一安排,制作检查人员安排表报告给院学生会办公室,辅导员;班委于早上6:40到达指定地点组织晨点签到,做好登记报告。学院检查时间为6:45-7:00,检查内容包括同学们是否起床、整理宿舍内务,各班晨点组织的情况等。

统计报告:学院要求各班于当天10:10前向各年级学生会汇报晨点情况;各年级于每周五统计一周来的情况报送本年级辅导员并汇总到院学生会;学院每周通报一次全院的早读早锻炼情况。

特殊规定:学生“两早”签到后原则上不允许再回宿舍;情况特殊不能参加“两早”活动的同学必须向本年级辅导员书面请假。

四、关于晚自习督导工作的规定。

学院坚持开展晚自习督导工作,组织学生工作办公室带领主要学生干部在相关教室进行晚自习督导,促进同学们充分合理安排晚间学习时间。

督导内容:以同学们在教室学习表现为主,主题教育为辅。

督导时间:学校作息时间表规定的晚自习时段。

督导周期:开学上课第二周至温书迎考前的每周一至周五。

督导要求:值班的师生要坚持按照统一排表,严格执行督导活动。

五、关于加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学院将“两早一晚”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创建先进班集体、勤学班集体、文明寝室、优秀个人评选活动的重要内容。学生在“两早一晚”活动中的表现将作为学生评奖、评优、评助的重要条件,班级和宿舍开展“两早一晚”活动情况作为创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的重要依据。

实行奖励:学院将“两早一晚”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学年考评内容。表现优秀的同学视其纪律观念、学习态度、锻炼程度,可以奖励PU口袋积分。

惩罚为辅:对于早读早锻炼晨点缺席者,对于晚自习违纪者,视情节轻重,可以进行批评教育、班级通报批评、学院通报批评等。晨点缺席、晚自习违纪超过3次的给予批评教育,超过5次的给予班级通报批评,超过10次的给予学院通报批评,超过20次的给予学院记过处分;受到学院以上通报批评的同学,可以取消其当年的奖学金评定以及各类评优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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